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22.7.29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关于文件清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 |
1988年11月22日 |
宁财税二〔1988〕1225号 |
2 |
关于加强印花税纳税管理的通知 |
1998年5月15日 |
甬地税二〔1998〕90号 |
3 |
关于印发《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1998年7月14日 |
甬地税二〔1998〕124号 |
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印花税管理的通知 |
2000年1月27日 |
甬地税二〔2000〕18号 |
5 |
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4年5月12日 |
甬地税二〔2004〕108号 |
6 |
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 |
2004年11月16日 |
甬地税二〔2004〕198号 |
7 |
关于开征建筑用石资源税的通知 |
2004年12月16日 |
甬地税二〔2004〕235号 |
8 |
关于地方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6年7月10日 |
甬地税二〔2006〕147号 |
9 |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
2006年12月26日 |
甬地税二〔2006〕268号 |
10 |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2年11月12日 |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
11 |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
2016年12月1日 |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
12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
2018年11月29日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2018年第8号公告 |
附件2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失效废止条款 |
1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公告 |
2020年11月26日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2020年第8号公告 |
附件2《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中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 : 2022-07-29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税收法治能力,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已有新的规定替代或其他明显已不宜再执行的文件宣布全文失效废止或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并制定本公告。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2022年5月31日以前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制定或牵头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包括原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制定或牵头制定的且在机构改革后继续有效施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发布的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宁财税二〔1988〕1225号)等12份文件全文失效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公告》(2020年第8号)部分条款失效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