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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通网上发票信息查询功能的通知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通网上发票信息查询功能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08年11月20 日

  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便受票单位和个人对取得发票真伪进行初步鉴别,自2008年11月 20 日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在宁波市财税网站开通了发票信息查询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方法

  登陆宁波财税网(网址 ),进入查询中心的“发票查询”功能模块,根据提示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密码,系统即可提示该发票的购买单位(个人)名称、购票日期、购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名称等信息。对查询信息与票面信息不符或有疑问,即可联系当地税务机关(点击查相关联系电话)或拨打12366作进一步核对。

  二、查询范围

  2007年7月以后,由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所)、直属分局发售或代开的由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各类发票。

  单位和个人在查询发票信息过程中,如发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局。

  联系电话:87188178,8718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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