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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我市社会组织2013年度税式支出测算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我市社会组织2013年度税式支出测算工作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4年4月15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民管科(办)、各有关公益性社会组织、驻甬基金会:

  根据《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2013年度税式支出测算工作的通知》(民管函[2014]24号)要求,我市将对2013年度“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代码:040136)税式支出进行测算统计工作。为做好这项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市本级已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含公益性社会组织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对本单位2013年度的税式支出(即免税金额)进行统计(填写附件一),并于2014年4月28日前报送我局。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民管科(办)负责当地登记的社会组织2013年度税式支出测算工作。一是对本地已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社会组织2013年度的税式支出(即免税金额)测算统计工作进行布置(发放附件一);二是将回收的附件一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填写附件二),并于2014年4月28日前报送我局。

  该项统计工作今后将每年开展,请各单位注意保存有关数据,为今后的税式支出测算工作奠定基础。

  联系人:吴敏,联系电话:87213790,传真电话:87213790

  联系人:张幸霞,联系电话:8722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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