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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12〕207号国家税务总局《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02-01 国税函〔2012〕207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废止附件4

国家税务总局《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函〔2012〕207号

部分失效

2012年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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