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全国  >  财农税字[1988]第90号财政部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财农税字[1988]第90号财政部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09-29 财农税字[1988]第90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6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财政部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财农税字[1988]第90号

失效

江苏省财政厅:

  你厅苏财农税[88]14号《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烈士陵园占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