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关于做好纳税人发票数据清分问题核实处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1-18
国家税务总局雄县、容城、安新税务局、区局第一税务分局:
自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以来,省局收到部分纳税人无法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经总局排查,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为相同识别号的纳税人在不同地区存在税务登记,导致所取得发票无法清分。
为进一步提升各单位问题处理效率,保障纳税人及时办理抵扣和出口退税业务,税务总局提取了全国纳税人档案信息重复清册(见附件1),现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在受理纳税人类似问题后,请首先查询纳税人是否存在重复档案。如发现企业存在档案重复的,需要核实企业档案登记信息后,区分纳税人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选择确认发票,分别填写《纳税人档案信息核实函(需勾选发票)》(附件2-1)或者《纳税人档案信息核实函(无需勾选发票)》(附件2-2),加盖货劳科(股)公章后上报,由省局处理。
区局发票系统2.0版推行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