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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地税三字[1998]第11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特种流动眼科手术车免征车船使用税的批复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特种流动眼科手术车免征车船使用税的批复

鲁地税三字[1998]第11号

全文有效

1998年4月30日

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你厅、会《关于办理“复明扶贫”特种流动眼科手术车有关手续的函》(鲁卫函[1998]第43号)收悉。按照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香港盲人辅导会已于1997年捐赠我省的特种流动眼科手术车1部,给予免征车船使用税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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