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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地税办字[1997]11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机构的通知

09-29 鲁地税办字[1997]11号 我要评论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机构的通知

鲁地税办字[1997]11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因机构和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委员:张昭立

  副主任委员:李德泉

  宋文军

  吕凤强

  委 员:郭凤晓 龙春光 耿佳鹏

  张荣琳 董书贤 袁绍明

  赵洪波 王树立 段培真

  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段培真(兼),成员:刁云涛、冉照坤,联系电话:(0531)6938040转2805.

  复议机构调整以后,原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仍按省地税局鲁地税征字[1994]10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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