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山东  >  鲁地税征函[2004]8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票换版范围的通知

鲁地税征函[2004]8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票换版范围的通知

09-29 鲁地税征函[2004]8号 我要评论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票换版范围的通知

鲁地税征函[2004]8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使各地正确掌握新版数码防伪发票的使用范围,现就暂不纳入本次发票换版的具体发票明确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票样的发票

  (一)《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专用发票》

  (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三)《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

  (四)《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五)《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

  二、省局统一监制的按行业管理的企业专用发票(含小面值定额发票)

  (一)各省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发票,如人寿、人民、平安、太平洋、泰康、新华、天安、太平、永安保险公司等企业发票;

  (二)公路、铁路、水路运输发票;

  (三)路、桥通行费及路产赔偿发票;

  (四)邮电通讯公司邮政、通信费发票,如邮政、网通、电信、铁通等企业发票;

  (五)金融服务发票,如省建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企业发票;

  (六)《山东省旧机动车交易专用发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服务专用发票》、《山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及开学与就业指导测验专用定额发票》、《济南铁路局专用发票》。

  三、各市监制的按行业管理的企业专用发票(含小面值定额发票)

  (一)联通、移动、卫通公司通信费专用发票;

  (二)山东省××市××定额专用发票(仅限于客运出租、停看车、洗车等小额收费行业);

  (三)路桥通行费专用发票;

  (四)公园门票;

  (五)省局统一下文明确式样,各地自印的《地材交易服务费专用发票》、《济南铁路局铁路客票销售服务专用发票》。

  除以上列举发票外,其他旧版发票一律按规定作废,同时更换相应新版数码防伪发票。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