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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地税发[2003]104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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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鲁地税发[2003]104号 

全文有效

2003年10月17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单位: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业经省局2003年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各相关规定一律以《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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