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确保准确填写录入纳税人行业分类问题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6]156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局下发了《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鲁地税发[2006]80号),就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为确保纳税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录入的准确,省局在征管软件中做了限制,即在录入确认纳税人行业时(包括联办的信息),如果不确认到行业小类则不允许存盘。为扎实做好纳税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准确确定纳税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重要意义
准确确定纳税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正确描述税收经济活动状况,掌握税收收入行业结构,深入开展行业税收税负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行业税收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地税机关在换发税务登记证过税中,对国税机关传递过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要按照纳税人填写的营业范围和主营业务,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见附件)对纳税人的中、小行业类型进行补充登记。对地税机关自行受理的纳税人登记换证,税务登记受理岗位人员要详细细询问纳税人的营业范围和主营业务,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正确确定纳税人的门类、大类、中类、小类行业。
二、加强培训,准确掌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各级地税机关在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税务登记换证业务培训过程中,要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详细讲解,使相关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分类标准,确保税务登记信息的准确。
三、税务登记岗操作规范
1、自行受理纳税人设立登记、换证登记录入信息时,税务登记岗应首先根据纳税人填写的税务登记表门类与纳税人的经营范围进行对比,审核是否准确,然后根据征管软件所选门类后软件提供的大类范围询问纳税人,选择后点击确认;中类、小类同样操作,依次类推逐个选择确认。选择确认过程中如果纳税人提供的行业大类、中类、小类在选择范围中没有对应项的,录入人员应自行判断选择最接近的一类进行点击确认。
2、处理国税传来的登记信息时,税务登记岗应根据国税登记内容填写的门类信息,首先通过联办系统代码比对功能进行大类、中类、小类的选择确认,然后导入征管软件税务登记库。行业选择确认的方法,可在参考纳税人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先由录入人员自行判断选择近似的行类逐级进行确认,事后再由税收管理员核实修订。选择确认的操作程序与前款相同。
四、税收管理员操作规范
税收管理员在进行税务登记信息核查时,应根据纳税人实际的经营行业,按照计统部门对行业划分的业务要求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审核税务登记资料中确定的纳税人的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小类是否准确,发现错误要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修改。
五、明确责任加强监督考核
税务登记岗负责行业填写审核和数据采集录入,应杜绝发生缺项、漏项问题,确保行业信息的完整全面。
税收管理员负责审核纳税人登记行业信息与实际行业信息是否一致,确保行业信息的准确真实。
各级计统部门负责纳税人行业信息填写规范的指导和监控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基层分局进行修改,并定时通报监控结果。各市、县(市、区)局要制定纳税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录入工作规范和指导监控考核办法,并于10月底前报省局征管处、计统处备案,以便年底进行“管理年”活动和目标管理考核。税务登记换证结束后,省局将组织人员对纳税人行业信息填写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对填写录入不正确的按规定扣分。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