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国家税务局税负调查分析工作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
德国税发[2006]41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经市局税负调查分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德州市国家税务局税负调查分析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税负调查分析办公室)报告。
附件:
1、 德州市国家税务局税负调查分析工作专项考核办法(略)
2、 税负调查分析考核目标和标准 (略)
200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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