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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税函[2006]48号德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国税系统2006年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09-29 德国税函[2006]48号 我要评论

德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国税系统2006年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国税函[2006]48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市局制定了《德州市国税系统2006年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征管"六率"指标是直接体现税收征管质量高低的主要标志,虽然近几年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各单位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促进我市税收征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搞好五个结合,确保考核效果。一是与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合理分解征管指标,对管户质量进行认真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征管质量;二是与落实讲评和分析制度相结合。通过开展征管质量讲评和税收管理分析,充分调动基层自我加压、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征管力度不断加大,征管质量不断提升;三是与规范执法相结合,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综合征管效能;四是对下考核与自我考核相结合。通过上下联动的考核方式,提高考核工作实效;五是与激励引导相结合。对体现较高奋斗目标的重点项目设定加分,以激发基层追求卓越的积极性,有效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制约作用。

  三、注意及时整改,严格管理措施。从当前税收管理情况看,存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各单位针对过去问题要认真梳理,制定并落实好长效管理措施,同时注意及时查找管理中存在的新问题,迅速研究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税收征管质量不断提高。

  四、各县(市、区)局应每月按照市局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填制《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统计表》于每月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报市局征管科。

  附件:

      1、德州市国税系统2006年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 (略)

  2、德州市国税系统2006年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目标和标准 (略)

  3、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统计表 (略)

  4、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情况通报表 (略)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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