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欠税核查工作的通知
德国税发[2005]63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为全面了解欠税的成因、规模、构成和管理现状,研究陈欠处理方法和新欠控管措施,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欠税核查工作的通知》(鲁国税发[2005]132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欠税核查工作,现将《全市国税系统欠税核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 全市国税系统欠税核查实施方案(略)
2、 欠税核查登记表(略)
3、 《欠税核查登记表》填表说明(略)
4、 欠税核查与会统报表欠税数据核对情况表(略)
200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