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对餐饮、建筑、交通运输三行业企业所得税实行预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威地税函[2009]16号
全文有效
2009年3月19日
各市地税局,市局稽查局、各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现将省局《关于对餐饮、建筑、交通运输三行业企业所得税实行预警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地税函[2009]1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威海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 对三行业企业所得税收入贡献率做一次摸底调查
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于2009年5月底前对全市餐饮、建筑、交通运输三行业企业所得税收入贡献率做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凡企业所得税收入贡献率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一律作为疑点处理,对不能说明原因或无正当理由的,列为检查重点。
二、 认真贯彻《威海市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为加强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根据省局通知精神,以餐饮业为突破口,市局制定了《威海市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办法强调:
一要加强餐饮业“以票管税”工作;
二要加强餐饮业企业所得税收入贡献率预警管理工作;
三要加强餐饮业税收管理工作;
四要加强餐饮业核定征收工作;
五要加强餐饮业税负分析评估工作。
三、 把“三行业”企业所得税预警管理工作列入考核内容
市局将把“三行业”企业所得税预警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今年的重点考核内容,采用网上抽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导考核。各单位要按时向市局报送《餐饮业税负分析报告》,市局将以适当的形式把各地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