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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        题 发文日期 文    号 备    注
1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 2016年7月6日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
公告〔2016〕1号
2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预征问题的公告 2017年12月29日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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