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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税函〔2013〕340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企业退(免)税分类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企业退(免)税分类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3〕340号

全文有效

2013-12-06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提高出口退税工作效率,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出口企业退(免)税分类管理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按照省局要求,根据本地的实际工作情况,可对省局制定的有关条件和服务管理措施进行完善,并认真做好本辖区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工作。各市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出口企业退(免)税分类管理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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