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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岱岳区税务局关于管户范围调整迁移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岱岳区税务局关于管户范围调整迁移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岱岳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1.20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岱岳区税务局,原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负责的岱岳区范围内纳税人需要调整到泰安市岱岳区税务局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为确保迁移工作有序开展,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管户迁移范围:原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所管辖的泰安市岱岳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

  二、本次管户迁移时间:2018年11月21日-27日。

  三、管户迁移办公地点:

  本次管户迁移共设3个集中办公地点,分别为:

  (一)泰山区东湖路375号,原泰安高新区税务局岱岳税务分局四楼会议室;联系电话:6133058;办理范围为原泰安高新区税务局岱岳税务分局及山口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迁移调整工作。

  (二)泰安市岱岳经济开发区办公楼二楼天平税务分局会议室;联系电话: 8560454;办理范围为原泰安高新区税务局天平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迁移调整工作。

  (三)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泰星大街原满庄地税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 8531055;办理范围为原泰安高新区税务局岱岳区工业园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迁移调整工作。

  四、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迁移前需在泰安高新区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办结相关涉税事宜。

  (二) 纳税人办理迁出事宜,需携带以下资料:

  1.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未开具、未验旧的发票。

  3.《发票领购簿》。

  4.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携带:金税盘或税控盘。

  (三)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后,所有涉税事宜由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岱岳区税务局负责办理。

  (四)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限迁移的,将会影响发票购买等业务开展,望从速办理。

  本次管户迁移给纳税人办税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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