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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地税计发[1994]4号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支代征手续费问题的通知

09-29 晋地税计发[1994]4号 我要评论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支代征手续费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计发[1994]4号

全文有效

各行署、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支代征手续费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其中提取和支付代扣、代收手续费的具体问题按照山西省财政厅[1994]晋财预字第12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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