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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发[1997]129号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09-29 市地税发[1997]129号 我要评论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市地税发[1997]129号

全文有效

市地税一分局、闫良区、临潼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56号《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铁道部系统的核算体系,郑州铁路局西安铁路以分局所属各单位的营业帐簿印花税,由西安铁路分局汇总在市地税一分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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