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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地税发[2003]202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09-29 陕地税发[2003]202号 我要评论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3]202号

全文有效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转发给你们。为了确保国家税务总局“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的贯彻落实,全面做好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协作配合。

  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的税收管理,是总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重大部署,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地税局、国税局密切配合的重要内容,不仅地税局可以增加营业税收入,而且国税局可以减少被骗抵的增值税税款。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过错追究制;各级地税、国税部门要认真落实总局及省局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形成税收工作的合力;税务机关内部涉及的税政、征管、稽查、信息技术管理等职能部门,必须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切不可因相互扯皮、推诿而贻误工作。凡相互推诿,不执行“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或执行不到位的,一律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省局决定成立“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评比等项工作。

  组长:张火炎,副组长:李有仓、王怀宝,成员:翟春贤、刘志华、李新民、王安萍、郭建国、宋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事物,办公室主任:翟春贤,副主任:刘志华。办公室设在流转税处(地税、国税)。

  各市地税局、国税局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协商并确定有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优质、快捷的完成。

  我省数据传输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两种:西安市采用地税局、国税局地市级同级传输模式,其他地市采用地税局、国税局区县级同级传输模式。没有对应机构的,由各市地、国税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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