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陕西大元综合开发西安公司等三十一户残疾人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通知
陕地税发[1995]169号
全文有效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接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通知,陕西大元综合开发西安公司等三十一户残疾人企业(名单附后)未能认真履行残疾人劳服企业应承担的义务,不按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内部经营及财务管理混乱,被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解除隶属关系,从即日起,陕西大元综合开发西安公司等三十一户残疾人企业的有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相应预以取消,残疾人安置未达到要求比例而已减免的税款,当地税务机关要立即追回,对久拖不缴的,要按《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惩处,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