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出口企业2018年度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3.7
各出口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16号)第七条规定情形且未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退税部门提出口退(免)税申请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在2019年4月18日前向主管退税部门(外贸企业到第二税务分局,生产企业到各主管税务局)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举证材料。现将2018年度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负责管理出口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将结果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时间
2019年4月18日之前。
三、办理方式
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输入数据,可以到税务机关提交电子数据和相关举证材料,也可以在综合服务平台上传数据,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退税部门(外贸企业到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生产企业到各主管税务局)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
四、办理流程
(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填写延期申报明细表
在申报系统→“向导”→“其他申报向导”→ “一 其他申报数据采集”→“延期申报明细表录入”,填写延期申报明细表并进行保存。
1.所属期:建议填写“201812”。
2.序号:本申报批次的第几条数据,如0001、0002……。
3.进货凭证号:进货凭证号码
4.报关单号:申报延期的报关单号。
5.代理证明号:申报延期的代理出口证明。
6.延期原因代码:按实际延期原因选择。
7.延期原因:自动补充,无需填写。
8.备注:该序号涉及退税额(元)。
(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电子数据包
在申报系统→“向导”→“其他申报向导”→ “二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生成其他申报数据”,生成延期申报电子数据包(后缀为yqsb_sb)。
(三)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打印延期申报表
在申报系统→“向导”→“其他申报向导”→ “三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打印信息及其他申报报表”,点击打印。
(四)综合服务平台正式申报
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申报退税”→“出口退(免)税申报”→“电子信息业务申报” →“延期申报数据申报”→“待确认申报数据” 上传电子数据包进行申报并确认申报。
(五)提交纸质资料
数据上传后,出口企业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到主管退税部门(外贸企业到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生产企业到主管税务局)提交延期申请的纸质资料。
1.《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从系统打印)
2.延期申报具体举证资料:出口企业在申请延期申报时,应区分不同情况提供如下资料:
(1)属于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形的:
企业应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企业造成的实际影响等,书面报告需加盖企业公章。
(2)属于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情形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
①属于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情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②属于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因邮寄丢失、误递情形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3)属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情形的:
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
(4)属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情形的:
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
(5)属于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情形的,应分别提供如下资料。
①属于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情形的:
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出具的证明。
②属于由于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情形的:
企业应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属于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情形的:
应提供海关出具的说明。
(7)属于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情形的:
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说明。
(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查询延期申报状态
1.通过综合服务平台上传数据的,提交纸质资料后,可在“已受理申报数据”中查看受理结果,在“延期申报反馈下载”查看下载延期申报审核状态。
2. 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延期申报申请的出口企业,需要查询的,请咨询经办人员。
(七)延期后的申报事项
经审批准予延期申报的,出口企业在收齐有关单证后,可按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经审批不予延期申报的,出口企业应在不予批准延期申报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免税或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