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1998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地税征[1998]1号
全文有效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1998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征管改革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地方税务局1998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
我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从试点、扩大试点到全面推进,经过三年来的探索和实践,突破旧的税收征管模式,基本确立税收征管新的格局,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税制要求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到1997年底全市地税系统已有13个区、县分局推进征管改革,新建或改建了16个办税服务厅,并建立了相应的计算机局域网,开通了国家税务总局与市局,市局与涉外、红桥区分局之间的计算机广域网,已将6.18万户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申报纳税资料录入计算机管理,占全市地税系统总纳税户数的62.93%,与天津大学天财公司合作设计、开发的《天津市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地税版)》征管软件正在各征管改革单位推广应用。
根据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部署,1998年天津市地税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坚持“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落实“两个转移”,全面推进和深化征管改革。全系统除西青区分局筹建办税服务厅暂缓进行外,各区、县地税分局均推进征管改革。今年征管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推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为确保完成这一任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改革的分局及主要任务
(一)已进行改革,继续深化改革的分局:和平、河西、汉沽、开发区四个分局要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上半年内完成征管软件升级工作。南开、红桥、大港、东丽区、涉外五个分局要在测试征管软件(新版)的基础上,配合市局与天财公司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征管软件,争取在上半年内基本完成。北辰区、武清县、宁河县、蓟县四个分局要在规范税收征管的基础上,重点抓优化服务和税务稽查两个关键环节,继续应用原征管软件暂不升级,但应充分做好软件升级的准备工作,如相应区县国税局在年内推进征管改革,并使用新版征管软件,可考虑与其同步进行。
(二)新推进改革的分局:河东、河北、塘沽、津南区、宝坻、静海县六个分局,按市局1997年全面推进征管改革实施意见中提出的要求运作,事先拟定本分局开展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报经市局征管改革推动组审定批准后,再付诸实施。其中:宝坻、静海县分局在上半年内一步到位;河东、河北、塘沽、津南区分局在年内一步到位。
(三)暂缓推行改革的西青分局,在年内要积极创造条 件完成基建任务,按新推进改革单位的运行程序,充分做好改革前的准备工作,力争在1999年内到位。
二、深化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根据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提出的要求,我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继续按市局征管改革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内容进行,结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的1998年征管改革主要任务,再明确以下几项内容,请各地税分局一并执行。
(一)规范征管机构的设置,理顺职责范围,科学配置征管力量。各地税分局征管机构要严格按照市局“三定”方案核定的设置,内设税管科、稽查科、税收计会科,外设一个征收所、一个管理所、若干个稽查所,农村税务所要按照一九九七年八月财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精简、效能、适当集中”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经济区划设置。已进行改革和已在推进改革的分局要按市局确定的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系列职责范围进行分工,结合市区、新四区和边远县征管工作实际情况,配备征管人员,适当将专业熟悉、思想过硬、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充实到稽查岗位,稽查人员的比例要达到总人数的40%。
(二)规范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功能,优化税收服务。服务厅内设置税务咨询、税务登记、发售发票、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及其他税务事宜的窗口,涉外纳税人较多的分局应在厅内单独设置涉外税收窗口,使纳税人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务都能在厅内同时办理。各改革单位要创造条 件,商请银行在厅内设立税款经收处,为纳税人提供税银一体化服务。要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程序,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窗口人员要坚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熟悉税收业务,熟练操作计算机。要积极改进申报方式,逐步推广电子申报,建立税法公告制度,运用各种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文字、图表、语言等税收服务,方便纳税人。要特别重视和处理好服务与执法的关系,既要在执法中优化服务,更要在服务中严格执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通过规范税收征管,优化税收服务,促进新旧征管模式的转换,扩大集中征收的范围,提高申报纳税的质量。
(三)规范统一征管软件,加快征管电子化进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讲求实效”的原则,继续与天津大学天财公司合作完善《天津市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地税版)》征管软件,在上半年内基本完成。在全市地税系统普遍建立计算机局域网络的基础上,加快计算机广域网络的建设速度。上半年由信息中心提出《天津地税系统城域网建设方案》,下半年组织施实。并积极创造条 件,与市局办公自动化系统联网,不断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四)强化税务稽查,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稽查是全面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要在规范化上下功夫。一要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充实人员,提高素质,涉外税务稽查应实行专人负责;二要抓紧建章 建制,规范稽查程序和权限,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三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特别重视开发和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案件的协查工作,形成一套明确、统一、规范的协查办法,严格执行;四要大力推行并运用交叉稽查方法,提高稽查的质量和效率。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领导。今年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进入深化改革的新阶段,迈出了关键性步伐。征管改革的任务非常繁重,为此,市局各处与各地税分局要以开拓前进的精神,团结协作,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市局税收征管改革推动组作如下调整,组长:周时悌,副组长:贺宝生,成员:辛崇华、张友刚、沈国鑫、王伟生、范喜生、任玉玲、王玉文、刘健、李宗兴、王增光、李顺荣。各地税分局由局长负责,组成由有关科(所)长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班子,专门负责推动征管改革工作,确保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干部培训。为适应深化征管的需要,重点抓好计算机应用和税务稽查培训。市局对正在开展征管改革单位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和操作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对已推进改革单位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进行再培训。通过培训要使税务干部能够熟悉本职业务,较熟练的操作征管软件和稽查软件。
(三)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总局制定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结合我市地税系统征管工作实际,由市局组织有关业务处室和征管改革到位分局的专业人员,按照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系列主要职责制定统一规范、操作性较强的征管规程、办税程序、稽查程序、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相关制度,统一规范税务文书、表证单书。
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兼并、破产后的征管办法。制定优化税收服务办法,规范服务程序,统一服务标准,使之与新的征管模式相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