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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计[1997]11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所得税入库标志章 的通知

09-29 地税计[1997]11号 我要评论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所得税入库标志章 的通知

地税计[1997]11号

全文有效

财税管理一处、二处、三处: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修改地方金库预算收入日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1997]55号),结合目前对原财税管理一、二处进行的机构分工调整,为了便于正确划分所得税预算收入科目,保证税款的及时准确入库,市局决定自1997年8月1日起启用带有行业类别(工业、商业、粮食、其他或股份制)的财税管理一处、三处所得税入库标志章 (式样见附件),原各财税管理处所用所得税入库标志章 同时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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