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天津  >  津地税征[2015]38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5]38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09-29 津地税征[2015]38号 我要评论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5]38号

全文有效

2015年10月29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通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地税子系统的通知》(津财库[2011]20号)有关规定,经过前期联调测试,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已具备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承办远程电子申报纳税业务的条件,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受理以上业务。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