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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子申报软件升级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子申报软件升级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8年3月31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2017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号)和相关业务需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调整了电子申报软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升级,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

  (一)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规则。

  (三)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二、目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已完成我市电子申报平台客户端软件补丁开发工作。本次升级涉及已经在国税系统开通电子申报的全部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或者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需在申报前进行初始化更新。本次升级涉及的纳税人必须在完成客户端升级后方可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申报操作,自2018年4月1日起可进行纳税申报。

  三、客户端升级方式可分为在线升级和离线升级两种方式,建议纳税人优先采用在线升级方式完成客户端升级。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及相关说明文档下发路径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tjsat.gov.cn)“软件下载->电子申报平台->升级软件和升级说明”栏目和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www.szhtkj.com.cn)网站。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下载或携带移动存储介质到办税服务厅拷贝的方式获取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版本为“天津国税电子申报软件离线升级包V3.01.0401”,具体内容详见升级说明。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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