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注]
根据《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津财法[2010]49号),此文件已失效。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企三[1995]1号
失效
1995年1月3日
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关于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会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关于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会计处理规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