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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一[1994]12号天津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09-29 财税一[1994]12号 我要评论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财税一[1994]12号

全文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开发区、保税区财政局,各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两点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消毒牛奶亦属于农业产品范围,在流通环节(指商品批发和零售),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骨粉(含猪、牛、羊骨粉、鱼骨粉、贝壳粉等等)属饲料范围,在1995年底前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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