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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全文有效

2019.6.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津国税流〔2006〕20号)。

      特此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9年6月1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一、公告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符合免税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办理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时,不再提交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废止《关于增加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免税饲料检测机构的通知》(津国税流〔200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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