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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医保局发【2019】33号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社局关于暂缓征收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社局关于暂缓征收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19】33号

全文有效

2019.8.31

各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自2019年9月1日起,暂缓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具体征收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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