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9.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开通服务贸易等项目网上备案,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推进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支付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资金,需要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办理。
二、网上备案开通时间
武清区税务局在2019年9月22日起正式开通网上备案。
三、工作流程
1.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是便利纳税人、服务税务人,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和办税服务厅压力的重要举措。为便于支付人了解电子备案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使用手册(企业版)》(见附件1)供支付人使用,请参照手册进行操作。
2.支付人按照流程完成网上备案后,如因自身填报原因或银行审核原因需对已备案事项做撤销处理,支付人应持备案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手续,办税服务厅要当场受理并及时办结。
3.支付人在操作的过程中,可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武清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