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关于调整财务报表采集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1.4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财务报表采集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可查看本通知附件,请广大纳税人按照通知进行相应调整报送,并对在税务机关备案过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自查,如有失效会计制度和备案有误的会计制度,请及时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变更,谢谢您的配合!
附件:财务报表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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