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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关于新店街道、马巷街道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变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关于新店街道、马巷街道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变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2.23  

尊敬的纳税人:

2021年1月1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关于翔安区新店镇马巷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同意撤销新店镇、马巷镇,设立新店街道、马巷街道。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现行相关规定,翔安区新店街道、马巷街道的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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