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第十三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医疗保障局通告2020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0.7.27
为做好2021年度第十三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学生(含幼儿园)、新生儿、贫困人口以及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特殊群体。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每年360元,普通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每年260元。
三、缴费期限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原则上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缴费渠道及注意事项
(一)缴费方式
1.微信扫描下方“新疆税务社保缴费”二维码,根据提示输入缴费人员身份证号码、姓名、选择缴费险种、年度、金额等信息后支付即可完成本人或者他人的缴费业务。
2. 支付宝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或打开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进入,击“我要缴费”,填写缴费人身份信息,按照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3.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前往持卡银行、各社保经办机构、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通过银行POS机或代征客户端完成缴费。
4.缴费人与银行签订社保费代扣协议,由税务机关在缴费期间内发起批量扣款,从协议卡中进行划款完成缴费。
5.登录新疆税务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手机APP,使用二维码扫描缴费功能,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或建设银行手机APP扫码缴费。
(二)注意事项
1.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人,请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
2.以社会保障卡签订扣款协议的缴费人,请提前开通金融功能,并在上述缴费期限内足额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