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0.12.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人办税方式,新疆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jswzqyj@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路198号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邮政编码830011),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15日
文档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的公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