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年4月21日 16:45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事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和各界人士可于5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信函: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自治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邮编830002。
2.电子邮件:382322720@qq.com。
请在信封上、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契税政策方案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自治区财政厅法规处 0991-2816762
自治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0991-2682135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