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解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指南》
海淀检察院 2022-12-16 20:45 发表于北京
为有效惩治和预防企业涉税犯罪,促进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12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联合会联合发布《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起草的初衷和背景是什么?体例和主要内容是什么?……现由海淀区检察院《指南》起草小组对其内容和适用作出解读。
01、《指南》起草的背景和初衷是什么?
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结合海淀区检察院的办案实践,《指南》应运而生。
海淀区检察院试点期间,企业合规案件多聚焦于经济类犯罪,涉案企业合规中66.67%均为涉税犯罪企业合规。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涉税犯罪案件在全市占比突出,有合规整改意愿的企业较多,这也为《指南》的出台提供了土壤。通过对近两年来辖区内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和调研,并与税务机关座谈调研等方式,为了进一步推进涉税犯罪企业合规工作开展,我们与工商联共同出台《指南》,旨在促进涉税犯罪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规范性、针对性、有效性。
02、《指南》的体例和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指南》起草后,先后经过三次较大修改,最终定稿时确定为四个部分,全文共计31条。除总则和附则外,主体部分分为两章,即合规整改计划章节和合规整改评价章节,共计24条。从体例安排和内容分布上也可以看出,《指南》的实操性和针对性很强。
首先,这样的安排符合企业合规的一般流程。企业合规整改全流程为审查→启动→整改→评估验收→作出案件结论。总则部分规定适用对象和范围,也符合“先审查后启动”的要求。整改环节由企业自行制定整改计划,针对基于涉案事实所反映出的经营风险点、企业自查所发现的风险点提出具体的整改计划,从而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整改完毕后由第三方组织和检察机关根据《指南》中整改评价的相应要求去检验、评估合规计划是否完成、合规是否有效、企业是否能够通过验收。
其次,《指南》主要内容集中在整改和评价环节,也是根据最高检和市院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略安排,突出重点。比如在审查启动环节,《北京市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必要性审查指引(试行)》等文件中已经明确,因此适用《指南》时依据《指引》确定适用对象即可,不必再行规定。《指南》将落脚点放在给企业提供具体行动指引和为第三方组织、检察机关提供评判标准,着重规定企业要怎么做、怎么改、怎么验收的核心内容。
03、《指南》对企业合规整改的税务专门性要求如何体现?
第一,《指南》明确企业提交的整改计划要重点围绕税务风险、税务规范等内容开展。比如《指南》第4条提出合规整改计划必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梳理企业涉税方面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定防止发生危害税收征管的企业管理规范,构建有效的企业税务合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税务合规风险防范报告机制。
第二,《指南》要求企业提交的整改计划应当包括税务专项合规要素,以提高整改的针对性。比如在组织体系建设中要求设立税务专员、在财务管理制度中要求建立财税档案管理制度、在税务管理制度中要求建立税务合规审查制度、并对发票管理提出专门要求等。
第三,在整改验收环节,除了考察企业是否满足基础合规要素之外,重点考察是否满足税务专项合规要素的要求。为此,《指南》在第25条对税务专项要素设置了十四项具体标准,作为判断企业是否针对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罪建立了专项机制的依据。
04、结合《指南》的内容,涉案企业如何制定出一份完整的合规整改计划?
《指南》第二章共14条规定合规整改计划的全部内容。第4条和第5条对合规计划的内容作出了整体要求,之后是具体要求。一份完整的合规整改计划不仅要包含合规基础要素,更要包含核心的税务专项要素。在税务专项要素当中,企业首先应探究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犯罪原因,并以涉嫌犯罪的具体罪名为着力点,对企业蕴含的税务合规风险展开全面风险识别、编制税务合规风险清单,并对企业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采取必要的修复措施、建立税务风险举报机制等。
企业合规改革的初衷,就是为了助力防治市场主体违法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恢复民营经济活力。检察机关意在使涉案企业通过整改,建立起相应的机制,有效预防犯罪,实现规范化管理经营。通过税务专项要素整改内容,使企业在整改过程中重点围绕税务、发票、财务问题等进行风险预防、风险识别和应对,避免再次出现危害税收征管类同类犯罪风险。
05、《指南》为何区分大中型和小微企业企业制定不同评价标准?
从总体要求上看,《指南》对于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开展企业合规所制定的要求大体是相同的,企业合规计划都应当包含完整的合规要素,整改期间涉案企业都应全面、按时、有效完成合规整改计划。
但是基于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在企业运营方面,如治理模式、业务规模、员工数量、资金能力、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为了确保企业合规的实际效果,发挥企业合规在风险识别和犯罪预防上的积极功效,区分采用两种不同模式。例如,在合规执行方案上,大中型企业合规应采用第三方组织监管的整改模式,小微企业可“因案制宜”采用“检察建议+回访”等精简整改模式,实现更有针对性的“繁简分流”,不为小微企业增加过重的负担。
同时也应当注意到,《指南》中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企业评价标准的差别不是绝对的删减,比如首先要求小微型企业应当做到已对自身商业模式开展论证,能够实现正常生产经营,这也是基于对小微企业合法经营的审视和充分考虑。
06、检察机关在实践中如何适用《指南》?
企业合规整改最终是要在验收后,由检察机关根据验收情况作出案件处理结论。企业撰写合规整改计划过程中,需要依照《指南》所要求的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整改计划;同时,检察机关和第三方组织依据《指南》去判断企业递交的合规整改计划是否完善,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在整改环节,企业依据合规整改计划进行逐一整改,并向第三方组织、检察机关定期汇报整改情况。在验收环节,第三方组织、检察机关根据《指南》所提出的具体标准,对企业整改结果进行对照,检验、评估整改计划是否完成、合规是否有效,并决定企业是否能够通过验收。最终,检察机关收到第三方组织提交的《合规验收报告》后,判断企业整改成效,并在此基础上案件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结果。
供稿 | 孔涵
编辑 | 韩晴、单凯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