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0-05-13
来源:东城区税务局
公示内容: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公示途径:
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统一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配合同级政府“双公示”工作牵头部门做好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的公示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可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公开。
在办税服务场所公开的,可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公开。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信息按照下列模板予以公开(见附表)。其中,对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信息按照“只归集、不公示”的原则进行处理。居民身份证号要隐去出生年、月、日号码段,示例如下:130105XXXXXXXX1101。
公示期限:
本公示事项自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信息采集审核:
作出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的部门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完成信息采集和审核,并分别向政府门户网站、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和办税服务场所的管理部门传递。
信息发布
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和办税服务场所的管理部门自接收信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
信息撤下
行政处罚信息自发布之日起满1年的,可以从信息公示平台上撤下;涉及逃税骗税等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发布之日起满3年的,可以从信息公示平台上撤下。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纳服科、纳服中心公示---一般程序处罚结果.doc
需纳服科、纳服中心公示---一般程序处罚结果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