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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09-29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我要评论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留言时间:2020-05-29

咨询对象

北京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想请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中“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是否只针对电影行业的纳税人。广告业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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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6-02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请参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件并未限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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