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留言时间:2020-05-29
咨询对象
北京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想请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中“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是否只针对电影行业的纳税人。广告业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6-02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请参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件并未限定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