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个人存量房交易提交资料清单
来源:北京市税务局
日期:2019.6.23
纳税人提交材料清单(买卖住房) | ||||
序号 | 材料类型 | 材料名称 | 买卖方 | 材料用途及说明 |
1 | 合同材料 | 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 | 卖方 | 在建委办理存量房网签后取得的,带有二维码的表单。 |
2 | 卖方身份证件 | 卖方 | 卖方签订合同时使用的身份证件,身份证请上传正反面。 | |
3 | 买方身份证件 | 买方 | 买方签订合同时使用的身份证件,身份证请上传正反面。 | |
4 | 房产证 | 卖方 | 旧版房屋产权证、新版不动产登记证,每一页均要上传。 | |
5 |
满5年 证明材料 |
原购房契税票 | 卖方 | 卖方上次购买本房屋时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用于证明购房满5年。 |
6 | 公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购房合同及房款收据(其他卖方材料) | 卖方 | 已购公有住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历史文化街区内腾退私房,若房产证日期不满5年,可凭此材料日期证明购房满5年。若房产证日期满5年,不需提交此项材料。 | |
7 | 建委开具的满5年证明材料 | 卖方 | 办理过赠与、继承、夫妻更名的房屋,可凭此材料证明原购房日期满5年。 | |
8 |
家庭唯一 证明材料 |
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 卖方 |
卖方若申报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免个税,则使用此材料核实家庭成员。 若卖方户口本上注明的婚姻状态为有配偶,需上传结婚证; 若婚姻状态为离婚,需上传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若婚姻状态为未婚、丧偶,可不上传此项材料。 |
9 | 卖方本人户口簿 | 卖方 | 卖方若申报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免个税,则使用此材料核实家庭成员。需上传首页、本人页正反面。 | |
10 | 卖方配偶证件 | 卖方 | 用于核实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若卖方结婚证上已显示配偶完整证件号,可不上传此项材料。 | |
11 | 售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 卖方 | 卖方申报满5年家庭唯一情况时必须填写提交。 | |
12 | 买方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 买方 |
买方若申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唯一契税优惠,则使用此材料核实家庭成员。 若买方户口本上注明的婚姻状态为有配偶,需上传结婚证; 若婚姻状态为离婚,需上传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若婚姻状态为未婚、丧偶,可不上传此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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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买方本人户口簿 | 买方 | 买方若申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唯一契税优惠,提交此材料核实家庭成员。需上传首页、本人页、买方未成年子女页正反面。 | |
14 | 买方配偶户口簿 | 买方 | 买方若申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唯一契税优惠,提交此材料核实家庭成员。需上传首页、本人页、买方未成年子女页正反面。 | |
15 |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 买方 | 买方申报家庭唯一住房情况时必须填写提交。 | |
16 |
个税抵扣 证明材料 |
原购房发票/ 原购房契税票 | 卖方 | 卖方计算差额20%个税时,凭原发票或原契税票抵扣原值。 |
17 | 购房贷款合同 | 卖方 | 卖方计算差额20%个税时,以实缴房贷利息抵扣原值,上传此项材料的首页、注明贷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页、注明购买房屋地址页、注明贷款金额及期限页、签字盖章页。 | |
18 | 贷款结清证明 | 卖方 | 卖方计算差额20%个税时,以实缴房贷利息抵扣原值,上传此材料以证明实缴利息总额。 | |
19 | 贷款利息清单 | 卖方 | 卖方计算差额20%个税时,以实缴房贷利息抵扣原值,上传此材料以证明实缴利息总额。 | |
20 | 地址一致证明 | 卖方 | 若房贷合同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需物业公司开具此证明。 | |
纳税人提交材料清单(买卖非住房) | ||||
序号 | 材料类型 | 材料名称 | 买卖方 | 材料用途及说明 |
1 | 合同材料 | 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 | 双方 | 在建委办理存量房网签后取得的,带有二维码的表单。 |
2 | 卖方身份证件 | 卖方 | 卖方签订合同时使用的身份证件,身份证请上传正反面。 | |
3 | 买方身份证件 | 买方 | 买方签订合同时使用的身份证件,身份证请上传正反面。 | |
4 | 房产证 | 卖方 | 旧版房屋产权证、新版不动产登记证,每一页均要上传。 | |
5 |
抵扣 证明材料 |
原购房发票 | 卖方 | 卖方计算差额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时,凭原发票抵扣原值。 |
6 | 原购房契税票 | 卖方 | 卖方计算差额个税时,凭原发票或原契税票抵扣原值。 | |
17 | 购房贷款合同 | 卖方 | 卖方计算差额20%个税时,以实缴房贷利息抵扣原值,上传此项材料的首页、注明贷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页、注明购买房屋地址页、注明贷款金额及期限页、签字盖章页。 | |
18 | 贷款结清证明 | 卖方 | 卖方计算差额20%个税时,以实缴房贷利息抵扣原值,上传此材料以证明实缴利息总额。 | |
19 | 贷款利息清单 | 卖方 | 卖方计算差额20%个税时,以实缴房贷利息抵扣原值,上传此材料以证明实缴利息总额。 | |
20 | 地址一致证明 | 卖方 | 若房贷合同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需物业公司开具此证明。 | |
法院判决、调解类业务 纳税人提交材料清单 | ||||
序号 | 材料类型 | 材料名称 | 买卖方 | 材料用途及说明 |
1 | 必要材料 |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 买方 | 经法院判决或调解过户的房屋,提交此项材料。 |
2 | 执行裁定书 | 买方 | 法院判决或调解后,若卖方不配合过户,采取强制执行时提交此项材料。 | |
3 | 买方身份证件 | 买方 | 判决书、调解书中的买方身份证件,身份证请上传正反面。 | |
4 | 房产证 | 买方 | 旧版房屋产权证、新版不动产登记证,每一页均要上传。若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可上传从建委调档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登记表复印件。 | |
5 |
家庭唯一 证明材料 |
买方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 买方 |
买方若申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唯一契税优惠,则使用此材料核实家庭成员。 若买方户口本上注明的婚姻状态为有配偶,需上传结婚证; 若婚姻状态为离婚,需上传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若婚姻状态为未婚、丧偶,可不上传此项材料。 |
买方本人户口簿 | 买方 | 买方若申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唯一契税优惠,提交此材料核实家庭成员。需上传首页、本人页正反面、买方未成年子女页正反面。 | ||
6 | 买方配偶户口簿 | 买方 | 买方若申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唯一契税优惠,提交此材料核实家庭成员。需上传首页、本人页正反面、买方未成年子女页正反面。 | |
7 |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 买方 | 买方申报家庭唯一住房情况时必须填写提交。 | |
司法拍卖类业务 纳税人提交材料清单 | ||||
序号 | 材料类型 | 材料名称 | 买卖方 | 材料用途及说明 |
1 | 拍卖材料 | 委托拍卖函 | 买方 | 证明该房产由法院委托拍卖的相关材料。网络平台司法拍卖可不提供此材料。 |
2 | 拍卖成交确认书 | 买方 | 拍卖成交后,由拍卖方开具。 | |
3 | 法院收款凭证 | 买方 | 通常为行政事业银钱收据。用于证明法院已全额收到拍卖款。 | |
4 | 房产证 | 买方 | 旧版房屋产权证、新版不动产登记证,每一页均要上传。若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可上传从建委调档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登记表复印件。 | |
5 |
家庭唯一 证明材料 |
买方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 买方 |
买方若申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唯一契税优惠,则使用此材料核实家庭成员。 若买方户口本上注明的婚姻状态为有配偶,需上传结婚证; 若婚姻状态为离婚,需上传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若婚姻状态为未婚、丧偶,可不上传此项材料。 |
6 | 买方本人户口簿 | 买方 | 买方若申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唯一契税优惠,提交此材料核实家庭成员。需上传首页、本人页正反面、买方未成年子女页正反面。 | |
7 | 买方配偶户口簿 | 买方 | 买方若申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唯一契税优惠,提交此材料核实家庭成员。需上传首页、本人页正反面、买方未成年子女页正反面。 | |
8 |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 买方 | 买方申报家庭唯一住房情况时必须填写提交。 | |
赠与类业务 纳税人提交材料清单 | ||||
序号 | 材料类型 | 材料名称 | 材料用途及说明 | |
1 | 协议材料 | 房屋赠与协议 | 双方 | 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手写或打印均可。 |
2 | 赠与人身份证件 | 卖方 | 房屋赠与协议中注明的赠与人证件,身份证请上传正反面。 | |
3 | 受赠人身份证件 | 买方 | 房屋赠与协议中注明的受赠人证件,身份证请上传正反面。 | |
4 | 户口簿或亲属关系证明 | 双方 | 若户口簿上不能显示直系亲属关系,需上传由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或公证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
5 | 抚养或赡养关系证明材料 | 双方 | 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 |
6 |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 双方 | 请按文件规定填写。(文件规定见附件8,括号内文字不在外网显示) | |
7 | 房产证 | 卖方 | 旧版房屋产权证、新版不动产登记证,每一页均要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