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符合条件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申请期限和所需材料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2-01-04 09:09 来源:广西税务12366
咨询时间
2022-01-02
答复时间
2022-01-04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企业符合条件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申请期限和所需材料有何规定?
答复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困难减免税,应在次年的9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减免税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申请减免税理由、依据、所属年度、金额等。
(二)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三)证明纳税人困难的受灾财产损失鉴定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纳税人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