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份收到税务机关通知要求补充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我在2019年有两处任职受雇单位,但在手机个税APP办理时为什么选不了汇缴地?
发布时间:2020-07-04 10: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咨询时间
2020-07-03
答复时间
2020-07-04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我7月份收到税务机关通知要求补充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我在2019年有两处任职受雇单位,但在手机个税APP办理时为什么选不了汇缴地?
答复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 2019年度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 -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但是,如果您没在规定的年度汇算期间完成申报,税务机关将依次根据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最后所属期内金额最大的综合所得收入来源地确定您办理年度汇算的主管税务机关。届时,您需要向该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12366咨询热线查询,也可至办税服务厅查询您的年度汇算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