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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税务12366:二手车经销企业卖收购的二手车怎么开票?

二手车经销企业卖收购的二手车怎么开票?

发布时间:2022-08-02 09:10 来源:广西税务12366

咨询时间

2022-08-01

答复时间

2022-08-02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二手车经销企业卖收购的二手车怎么开票?

答复内容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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