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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车辆撞坏告诉围栏交的赔偿款

车辆撞坏告诉围栏交的赔偿款

留言时间:2020-06-04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当中把栏杆撞坏的赔偿款需不需要交增值税?要是交的话按照什么税目交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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