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解答(2020年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0-03-30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一、申报类(4):
问题1、跨区域税源户支持哪些税种申报?
答:目前电子税务局跨区域税源户支持,“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增(一)、(二)、(三)、(四)、(六)、(七)”,“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进行申报。
问题2、电子税务局支持临时税号申报吗?
答:电子税务局目前不支持临时税号申报。
问题3、问题描述:生产经营所得申报,提示系统错误?
答:一般是税费种认定到期了,请检查税费种认定信息。
问题4、财务报表申报错了,怎样可以作废?
答:财务报表没有作废的功能,如果申报错误了,可以把财务报表重新申报一遍,财务报表以最新申报的数据为准。
二、发票类(4):
问题5、发票领用提示:您有增值税或者消费税或者企业所得税逾期未申报的记录,请在完成申报后再办理此业务。
答: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核实是否有未申报信息。
问题6、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信息完毕,点“下一步”后,无“邮寄”选择,只有“大厅领取”,什么原因?
答:目前代开发票支持邮寄的只有邢台市,其他地市只能选择大厅领取。
问题7、纳税人在发票领用模块,已经申请成功,并交纳邮费成功 ,在那个模块可以查询办税进度。
答:登陆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系统之后,选择我要查询--办税进度结果信息查询模块,可以进行查询办税进度。
问题8、进入发票领用时,直接提示“您不具备网络购票资格,请前往办税大厅核实票种核定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该问题原因是票种核定信息中“升级版纳税人标志”为空或者“升级版纳税人标志”为N,只需通过税局大厅前台重新维护“是否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为是,就可以解决。
三、操作类(2):
问题9、纳税人在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模块,选择外管证后,填写 最新有效期后,系统提示:合同有效期应大于最新有效期。该张外管证 现在没有超期。
答: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并且直接填写数据,不要使用暂存的数据。
问题10、电子税务局不支持城镇土地和房产税的二维码缴款?
答: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城镇土地和房产税的二维码缴款,可以建议纳税人使用银联缴款。电子税务局会针对此进行优化。
四、数据问题(5):
问题11、电子税务局没有社保信息
答:人社部门没有推送或者推送后又撤销,需联系社保部门重新推送。
问题12、纳税人在我要预约模块预约,提示:您的失约次数达到上限,暂停提供预约服务! 在我的预约里面查询的已违约的三条记录 ,纳税人实际都已经正常履约。
答:这个只要去了大厅正常取号了,就不会是这样的状态,电子税务局申请是正常的,如果确实都正常履约,需要联系税务机关提交运 维单 描述清楚具体情况。
问题13、发票邮寄功能已开通,通知免邮费到2月底结束,如果现在仍有部分企业邮费显示为零?
答:请咨询当地税务局,各地税务局的相关政策优惠。
问题14、纳税人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模块点击保存若出现“已使用税源信息和税款信息匹配出错!”的提示怎么办?
答:该问题原因是对应税源应税有效期止与纳税义务终止日期不一致导致,只需通过税局大厅前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将有错误数据的税源进行撤销终止之后再重新进行纳税义务终止可以解决。
问题15、纳税人申报纸质发票时,在发票领用模块点击一下步提示查询邮费信息失败。
答:这是由于该企业在税务系统登记信息中缺少‘注册地行政区划’一项导致的,建议联系税局添加该项信息。
五、政策问题(2):
问题16、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期限是什么时间?
答:由原来的7 月8 月9月 调整为 7月到12月。
问题17、房产税(从租、从价)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是什么时间?
答:均调整到3月、6月、9月、12月按季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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