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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关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向多家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能否在不同项目上同时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向多家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能否在不同项目上同时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留言时间:2020-07-24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向多家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能否在不同项目上同时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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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八)》规定:

  (三)可否分项目选择全额或者差额纳税问题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不允许按照不同的劳务派遣合同,一部分选择全额纳税,另一部分选择差额纳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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