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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请问是按照住宅和商业门面房分别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还是将整个综合体汇总征收土地增值税?

请问如何处理?

留言时间:2020-09-01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好!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开发商住楼综合体一栋,建筑面积1.2平方米,其中商住楼盘0.4万平方米。现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整个综合体土地增值税增值额-2230万元,其中:商业门面房土地增值税增值额530万元,住宅土地增值税增值额-2760万元。

请问是按照住宅和商业门面房分别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还是将整个综合体汇总征收土地增值税?如果将整个综合体汇总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将住宅和商业门面房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那需要缴纳159.2万元土地增值税。请问如何处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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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0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

    十三、关于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如何计税的问题

    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条例第八条(一)项的免税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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