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否和国家助学贷款同样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留言时间:2020-10-10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
2.国家助学贷款。
……”
请问,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否也同样适用国家助学贷款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五)》规定:
九、关于河北省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征免增值税问题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河北省助学贷款属于国家助学贷款,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问题。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