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的房屋租赁是否缴纳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0-11-18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财税地字[1986]8号)第二条中规定:二、关于城市、建制镇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那么请问针对城中村发生的房屋租赁行为是否缴纳房产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2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关于城市、建制镇征税范围的解释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根据《河北省房产税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1] 第10号)规定:
凡在征收房产税的地区范围内,已构成固定建筑的房屋,均应由其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人、承典人、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缴纳房产税。
若城中村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内的土地,则应当缴纳房产税,具体是否属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请详询当地行政区域规划。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